10月11日,習近平主持召開深改組第28次會議,通過了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,并指出“河長制”的目的是貫徹新發展理念。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,并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在全國全面推行河長制,目的就是保護水資源,防治水污染,改善水環境,修復水生態,維護河湖健康生命。
那么,“河長制”究竟是什么?有哪些新發展理念?給我們的生活會帶來哪些改變呢?
“河長制”——江蘇無錫首創
“河長制”,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“河長”,負責轄區內的河流污染治理。“河長制”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、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,目的是為了保證河流在較長時期內保持河清水潔、岸綠魚游的良好生態環境。
“河長”是河流保護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,其主要職責是督促下一級河長和相關部門完成河流生態保護任務;協調解決河流保護與管理中的重大問題。
“河長制”由江蘇省無錫市2007年首創。它是在太湖藍藻爆發后,無錫市委、市政府自加壓力的舉措,所針對的是無錫市水污染嚴重、河道長時間沒有清淤整治、企業違法排污、農業面源污染嚴重等現象。
2008年,江蘇省政府決定在太湖流域實行“河長制”,之后又在全省15條主要入湖河流全面實行。
河長制”彌補了“九龍治水”治理局面的不足
“河長制”體現了《環境保護法》中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”的要求,把地方黨政領導推到了第一責任人的位置,其目的在于通過各級行政力量的協調、調度,有力有效地管理關乎水污染的各個層面。
從組織架構來看,縱向從地區行政長官(省委書記、省長、市委書記、市長)開始,“系在一根繩上”的還有區委書記、區長,鎮黨委書記、鎮長,村支部書記、村委主任,大大小小擔任各級“河長”的干部人數近2000名;橫向從政府各級部門開始,發改、經貿、財政、規劃、建設、國土、城管、工商、公安等12個部門都各有分工、各具使命,誰都不能在水環境治理上缺位。
“河長制”最大程度地整合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執行力,彌補了早先工業污染歸環保部門、河道保潔歸水利部門、生活污水歸城建部門的“九龍治水”治理局面,形成了政府牽頭、各部門行動、全民參與的治水生態鏈。
“河長制”提出了河道治理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措施,因地制宜實施“一河一策”,有針對性地確定治水方案;樹立了上下游共同治理、標本兼治的聯動機制;將“河長”治理河道的情況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,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“河長制”的建立,為科學理性地實現和推進這些目標、措施提供了可能。
“河長制”給浙江省帶來的變化正在悄悄發生
浙江省及江蘇等地經過多年試點,已探索出一系列的體制、機制創新辦法,收到實效。
浙江省建德市的石馬溪是新安江的支流,年徑流量還不足900萬立方米,像這樣的小河以前出了問題很少有人管,小礦山和違建排污構成了嚴重的環境風險。如今,有了河長制管理信息系統,公眾用手機拍下身邊的污染,及時上傳舉報,管段河長就會第一時間處置。
河長管的是一條河,但要解決的問題遠遠超越一條河。河長現場督導,提升了管理的實效,再小的河都有了明確的責任人和守護人。在建德市,60多條主要河道、33家重點管控企業、7家露天礦山、18家制砂廠實現了在線監管的全無縫覆蓋,205條鄉鎮級以上河道全部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。
江蘇省揚中市慶豐渠的河長吳紀挽這兩天著了急,雖然剛接手河長的工作,但他所負責的七條河中有的河段已經連續三個季度在全市排名墊底,眼看到了年底,如果再發現問題,他面臨的將是被問責。
江蘇省揚中市總河長宮金生:“扣分的主要因素,一個是坡面的雜物,有一處我們就要被扣2分,水面的漂浮物、建筑垃圾的堆放,最嚴重的還有河道的失管,一下子被扣掉了20分。”
通過嚴格的考核問責,建立行政責任督辦機制,不少河長一段一段、一米一米地找問題,現場解決問題,不少支流、小河又恢復了水清、岸綠、魚游的水環境。
小河有小河長,大河有大河長,一個省還有總河長,隨著深改試點探索,河長的職責也由水質達標向生態安全升級。
水利部建設管理督察專員祖雷鳴:“實施了河長制,把責任分清了,有人去管,從管的效果是管住了、管好了。從成功的經驗來說,就是黨政主導、部門聯動、各部門之間形成了合力,然后公眾參與,直接接受老百姓監督。”
來源:央視新聞 中國水工業互聯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