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,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明確,要把生態建設作為重要民生工作。湖南將重點推行“河長制”,嚴格落實河段、湖區生態保護和治理責任,截住污水和各類垃圾。
會議內容:重點推行“河長制”
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提出:2017年,湖南將圍繞打好環境治理戰役,加大治山、治水、治氣力度,探索以生態文明建設引領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新途徑;將以“一湖四水”為重點,以湘江保護與治理為引領,統籌水生態保護、水環境治理、水安全保障、水經濟發展;重點推行“河長制”,嚴格落實河段、湖區生態保護和治理責任,截住污水和各類垃圾;切實保護好山水和人文資源,減少經濟活動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,讓青山永駐、綠水常流。
解讀:湖南已要求迅速制定實施方案
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,在部分省區市近十年實踐基礎上,“河長制”將在全國推行。記者了解到,目前已至少有北京、天津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海南8省市在全境推行“河長制”,至少16個省區市部分實行“河長制”。
5年前,時任江蘇省宜興市市委書記的王中蘇接到新使命——任漕橋河“河長”。漕橋河全長23公里,是太湖主要入湖河道之一,也是宜興市水系最復雜、污染最嚴重、治理最困難的河道,水質波動較為明顯。王中蘇多次牽頭召開分析會、推進會,實地走訪沿線的企業和農戶,最終拿出一攬子整治方案。幾年下來,漕橋河水質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,全年平均水質能夠穩定在Ⅳ類。他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“由黨政‘一把手’親自督辦河流環保工作,不僅是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有力震懾,也有助于吸引社會力量關注環保,最大限度凝聚了治水合力?!?/span>
湖南也在積極探索這一制度。10月15日上午,全省防汛抗災總結表彰暨水利建設動員會召開,會議強調,迅速制定湖南全面推行“河長制”的實施方案。
來源:華聲在線 中國水工業互聯網